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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技术价值(2/2)

快6时手机又响了起来,黄瑞生一接通电话就说:“刘先生,经过我跟总请示,总现在有两个意见,第一个是愿意价1000万金买断你的这项专利,第二个是你所说的办法成立新的公司,不过,新公司中你所份只能占到20%。

在电话中达成协议后,黄瑞生得知刘明新不方便到香港,便对刘明新说将在最快的时间内亲自来与刘明新签订合同,并就相关问题商谈。

两人接着又对新成立的公司名称等问题换了看法。

黄瑞生听到刘明新的话就难办起来,总给他的要求是买到专利,现在对方不卖专利,反而提了另外一方案。便对刘明新:“这事我需要报到总才能决定。”

刘明新:“可以专门成立一个公司,你们可以在公司中占有51%的份,我49%的份。”

想到这里,刘明新对黄瑞生说:“黄先生,这样吧,我提几意见,如果你们能接受,我可以跟你们行合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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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瑞生:“刘先生请讲。”

刘明新:“第一,我这专利是不会卖的,第二,可以行技术合作,由我技术,你们行生产销售,双方行分成。”

刘明新对于自己能在新公司中占有49%的份还是满意的,虽然他也不知这事的得失,但也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才这样的,反正天界的垃圾技术不少,到时再引一个就行了。

黄瑞生问:“怎么法?”

刘明新笑:“这是当然的。”

黄瑞生听到刘明新持提的意见,心中很是郁闷,其实,总已经是同意了刘明新提的49%份的意见,他现在这样说的目的就是想尽可能为公司增加一些利益而已。

一个下午的时间中,刘明新都在想着专利之事,对于自己下一步应该如何发展也开始迷茫起来,如果国公司同意了自己的意见,到时自己就成了一家公司的大东了,还有没有必要在这里工作呢?最后刘明新还是决定先在这里工作着,对于自己来说最主要的是获取功德,只要哪里能够得到功德就应该在哪里。还是先看看发展再说。

想到总的命令,黄瑞生忙对刘明新说:“希望刘先生的这项专利只能是我们的新公司独家享用。”

刘明新听到对方价达到1000万金时,他对于自己的这项技术更加有了一些底气,便对黄瑞生说:“黄先生,我说过了,多少钱我也不会卖专利,你所说的新公司只占20%的份就更加不是我能接受的,看来我们之间已没有什么好谈的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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