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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2节(3/5)



“让他个说明。怎么样?”

他们面面相觑:“有必要吗?”

通常情况下,类似信访件应组织专人了解,据了解情况写反馈材料,经主领导审阅后上报,这就可以了。有一些信访件反映的情况比较模糊,难以确切取证,或者有些特殊情况,需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当事者本人对该事项说明,作为反馈材料的附件上报。

程副长沉,说这信访件咱们都理过很多,最终可能是什么结果,彼此心里有数。咱们说明得了情况,就不一定接本人了,不要复杂问题。

叶家福持,说他觉得还是应当两边办,这边认真了解,那边与蔡波接,让他自己一个说明。这事情很难说一下就能查实,蔡波的个人说明也可能不说实情。这不要。本人说明与咱们了解的相符,这好。不符就留下线索。本人说实话最好,要是不说实话,留下文字依据,今后发现问题也可一并清算。

纪委于副书记发表意见,说让本人说明当然也可以,不过咱们得考虑下的特殊情况,得斟酌一下。

叶家福说明白,现在很特殊。咱们办的这个人,过两天可能就不是蔡区长,没准是蔡领导蔡副市长了。这个咱们不必,这里就事论事。

程副长开了句玩笑,说老叶要不是这个脾气,可能也该是叶副市长了,不一定非蔡副市长不可。

“你们不是那个那个?”他问。

叶家福说不错,蔡波跟他,还有赵荣昌市长都是同学,省委党校八培的。蔡波跟他还在学员楼同一间宿舍住了两年。这是另一回事,同学归同学,事情归事情。现在是什么情况?关键时刻,领导重视,众目睽睽,哪里可以循私。这件事得特别认真特别慎重来办。他觉得赵市长批示让政法委参与,可能也是这个意思。

说到这个程度,于、程两位没意见了,他们探讨了作细节。如果要蔡波提供情况说明,必须找他谈一次话,告知事项,提要求和期限。约谈这类事项比较,面得拉下来,还得讲究谈话方法与策略,怎么谈怎么提要求都需要技巧。应当谁来办这事?蔡波是林区长,重要基层领导,一般情况下,应是上级也就是市领导与之约谈为宜。如果有领导授权,党纪和门,也就是纪委和组织领导也可以面约谈。这是常规。于程两位却有主张,认为目前这情况下,还是叶家福面为好。

不是他们推托,也不是他们担心蔡波会不会转成了蔡副市长,他们提的主要理由是下这时候,外边特别会传话,无论是传“蔡波给纪委叫去了”或者“蔡波让组织叫去了”都不好,叶家福这里没有这个问题。类似约谈本不属政法委职责,但是在赵市长批示中明确要求政法委参与信访件调查,在三家共商之后,叶家福代表调查小组与蔡波约谈,职责上并无不妥,且有避免之好。确保社会稳定是政法委一大任务,区长对本区社会稳定负有责任,林区全力以赴抓绕城速公路的折迁征地工作,这是全市重项目,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,值得重视,叶家福找蔡波研究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,很正常的,不会引发太多联想和议论。

叶家福叹,说人真是不能太老实,自作自受。看看,你们两家的事情,末了都归给了政法委,有这么不讲理的吗?

一起发笑,他们说到底也就是一个暗娼加一碟小菜,叶副拿左手就能对付,绰绰有余,到时候他们跟着签个名,那就行了。

这当然是开玩笑,所谓“度重视,极为慎重”玩笑不得,大家商量得很认真,叶家福作,更得三倍认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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