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金允浩主动提问:“可是这两起命案中,你们似乎遗漏了两,而且是最关键的两:监控能拍到你外的行踪;被下药的饮料瓶有你的指纹。这个你怎么解释?”
这时候,尹丽雅带着麻面,刚好偷偷溜全明姬的房间。因为毒发作,再加上害怕,全明姬便从五楼跌落了下来,最后死亡。
好吧,又是可的法律规定。
郑雪恩非常确信的回答:“烧掉了。韩莉秀喝过的那个饮料瓶,我烧掉后,将灰烬倒了大海中。
就这样,两起命案。都伪装成了麻杀人案死者的样,并且还有尹丽雅在前面挡着。我便可以从中脱。”
金允浩没有继续这个话题,转而问:“那饮料瓶的事情呢?那上面可是有你的指纹,是最直接的证据。你们之前对此没有计划?”
看到金允浩同意后,律师接着说:
同时,在验证全明姬是否死亡的时候,李赫老师还偷偷挪动了全明姬的尸。也伪装成麻杀人案中死者的样。
呵呵。怪事了。
他发现,本案仍有遗漏的地方。
“另外,本案中,我的另一位当事人郑本承先生,虽然有帮助郑雪恩毁灭证据的嫌疑,但是罪行最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符合保释条件。
可是,为何被理过的瓶,又安然无恙的现在两现场,成为指证郑雪恩的直接证据?
因此,我也要为郑本承先生提保释申请。”
听完后,金允浩不得不叹一句。
这两个瓶,一个现在悬崖。一个现在全明姬的房间。情况跟郑雪恩中的‘被理掉’,相差甚远。
这是刑法制定时,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有利于教育、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目的。
然后李赫老师会将监控录像的盘偷来。消灭‘我行踪’的证据。
计划中,在李赫老师的帮助下,我利用贵宾区的单独电梯,可以不被人发现。
因此,我才会主动给我爸爸打电话,向他坦白,向他求助,让他联系熟悉的人,帮我消灭这个的证据。”
将瓶烧掉,可以去掉郑雪恩的指纹。将剩余的灰烬扔到大海,倒桶,可以消灭最后的证据。让人找不到两死者是如何被下毒的。
律师的请求合乎法理,因此,金允浩只能同意。
他本意不想让郑本承、郑雪恩父女俩这么快离开,因为他还有一个问题没有搞清楚。迫郑雪恩的那个神秘人还没有找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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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我向你提保释申请。”律师开说。
全明姬喝过的那个,我烧掉后,将剩余的灰烬倒了桶里,用冲掉了。”
然后跟她约定早上五起床,一起去看日。
郑雪恩摇说:“第一个问题。我们想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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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刑法:杀人,抢劫,绑架,爆炸,贩毒,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释的。但是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除外。
很‘科学‘的理方法。
早上4半,我来到她房间,假意叫她起床。然后递给她被下了药的饮料。
我也一直想不通,你们是如何找到的这两个瓶?”
危险仍然存在。(未完待续)
很详细、很致。
几分钟后,我给她打电话,说看到了韩莉秀跟她对象。因为全明姬好奇,一定要看那个男生长什么样,于是便站到了台的椅上,向楼下张望。
个房间,为了不让全明姬起疑心,我就编了一个谎话,谎称韩莉秀跟一个男生好上了,今晚不回来。
金允浩思索着。问:“让你主动想你父亲坦白,也是李赫的主意?”
可是李赫老师在偷盘时遇到了麻烦,最后没能成功。
郑雪恩歉意的看了郑本承,了。“嗯,他说只有这样,才能替我完掩饰罪行。”
学生发现全明姬死亡后,在附近提前等候的李赫老师立刻现,并在慌中。偷偷拿走了全明姬的手机。替我消灭‘曾电话联系全明姬’的证据。
看她喝过以后,我便借到楼下等她。
“金检察官,我的当事人郑雪恩小,虽然主动承认了杀人经过。可她是未成年人,更未满十六周岁,并且她又是被他人迫、唆使的。
金允浩发现了新的疑。提问:“你是如何理这两个瓶的?”
郑雪恩摇了摇,非常诧异:“给全明姬和韩莉秀喝过下毒的饮料后,我都将饮料瓶收回,并且都理掉了。
金允浩百思不得其解。
金允浩除了苦笑,答应,别无选择。
可是,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证据,郑雪恩都没有提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