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小:“去,给哥买好吃的,记得带啤酒。”
陶秋安用钞票拍了拍他的脸:“看在钱的面上,今天就让你吃顿饱饭。”
戚凌在床上养伤的时候,其余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,等到他康复得七七八八,两人角又互换了,顺其自然的变成了戚凌当家。
戚凌重揽大权以后,第一件事就是换住,隔板房环境差也就罢了,隔音效果更差,害他都不能放开手脚大坏事。他瞒着陶秋安抢劫了一个钱包,用别人的份证租了新住,是个没有电梯的单栋楼房,起码有窗供急情况下逃跑。
他们住在向西村,楼下鱼龙混杂,楼和楼之间的巷里,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发廊。
换好了住以后,戚凌要的第二件事,就是把陶秋安在崭新的床上,咬他、他、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来。
大战了三百回合,陶秋安实在扛不住了,倒睡死过去。
戚凌叼着烟坐在床边,确定他睡熟了,从风衣袋里摸一把瑞士刀,七寸长,寒光凛厉——这把刀是和那叠钞票一起带回来的,现在他要去还债了,一万块钱只是订金。
他在社会摸爬打这么多年,自己也不是正经人,要找钱的门路,实在太容易了。
戚凌吐了烟雾,低凝视陶秋安,拨开了他眉心的碎发,轻轻地、面无表情地印下一吻。
在一灯红酒绿的闹市路边,戚凌靠着电灯,低垂的帽檐下半边睛,眨不眨地盯着夜总会门。他最擅长的是等待,内心一片平静的等待,直到有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夜总会,锁定目标。
戚凌掏黑的手,上,动了动手指,然后双手兜里笔直向前走。
他和目标人打了个照面,随即用脚绊了对方一下,然后扶住踉跄不稳的男人,勾勾嘴角,肩而过。一切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,直到戚凌走远了,隐了夜里,惊叫声才接连响起。
前不久仍在消遣作乐的男人,倒毙在夜总会门前,左上着利,刀刃没,贯穿心脏。
戚凌摘下手扔垃圾桶,沿着街边向前溜达,且走且看闹。
霓虹错,圳真是个不夜城,他心想。
成功得手后,戚凌并没有去领余下的两万尾款,他只需要一万块钱,安置一个家,给陶秋安挡风遮雨、安然睡。钱在他里的概念,大概和人命一样,如浮云。
只要他想,可以在杀手这个行当里混到尖位置,无本万利,住得上别墅,开得起豪车,供得起陶秋安每天只吃喝玩乐。可是他知陶秋安不会喜,那没关系,就他喜的方式来。
既然陶秋安想要心安理得的生活,他就给他心安理得,有何难。
戚凌回到自家楼下,被拉客的人搭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