较可靠,而且是徐司长推荐的,我们以后也方便理顺关系。于是,我就徐放鸣的推荐选中了中电租和禾公司。”后来,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化,农发行将整笔业务给中电租的合资公司瑞联公司。为解决贷款的事情,于大路再次找到徐放鸣。
业务结束后,农发行支付了2000万元的手续费,徐放鸣的关系公司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拿走了700多万元。在检察机关供述到此时,于大路不禁愤恨地说:“老徐和韩冰太黑了。”
经检察机关查证,1997年徐放鸣担任财政金司领导时,曾负责审批农发行一份报批租赁业务的报告,而农发行方面的负责人正是于大路。审批时,徐放鸣首先推荐中电租承接分租赁业务,随后又将自己熟悉的诚奥达介绍给了中电租,作为租赁业务的中介公司。为此,徐放鸣4次收受诚奥达负责人韩冰给予其的109万余元人民币。
现年47岁的徐放鸣是内蒙古赤峰人,1982年自上海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后,直接分了财政。从一名普通的科员,很快成为财政综合司工资长。在人才济济的财政,徐放鸣表现突。徐放鸣受到赏识主要与其所学专业有关。徐放鸣是上海财经学院“文革”后复校初期第一批毕业生,当时全国范围都面临金人才的断档现象,所以即使在财政,徐放鸣这专业金类本科生已是相当抢手。
正是因为他工作上的突表现,1998年中央行机构改革,财政机构设置作了调整,其中一项就是成立金司。在这次改革中,徐放鸣脱颖而,由商贸司副司长调任金司副司长,并在2000年转任司长,年仅42岁。
在社场合,徐放鸣一直非常低调谨慎。作为金系统内的一名重要官员,他很少参加公开的研讨会。作为一位居要职的官员,在领导、同事和合作者里,他“练、锐、熟悉业务、有一定的理论功底”徐放鸣是公认的学者型官员,版过大量著作及论文集,诸如《世界贸易组织与农业政策》、《社会保障初论》等。同时,他拥有级经济师的衔,他还担任着财政财政科学研究所2005年硕士研究生的导师。
但无疑的是,徐放鸣拥有大的权力。财政内人士则将金司的职能概括成:对国有银行和金机构“有监有有审批”
徐放鸣拥有的权力,与其学识一样令人羡慕,他一直是国内外银行家追逐和奉迎的对象。在中国,中央政府是理各国家银行、资产经营公司、国有发展银行及证券公司的“最大东”而徐放鸣所在的门恰恰代表了政府在这方面的意志。
据工作分工,财政金司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合的研究工作;负责金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理工作,组织实施金机构国有资产的清产资、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、统计、分析、评估;负责金机构国有资产转让、划转置理,监国有资产收益;拟订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;指导地方金机构资产和财务监工作等。
徐放鸣晋职不久,即赶上农发行开始组建。农发行的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等事宜,由商贸金司来决定。
有人曾笑称“行长要换辆车,也得徐放鸣批”
正是循着于大路提供的线索,围绕徐放鸣的调查展开了。2005年6月24日,徐放鸣因涉嫌受贿被执行刑事拘留。7月1日,检察院签发并下达了对徐放鸣的批捕令。
惯例,徐放鸣这类会经过“双规”程序,但徐放鸣由北京市检察机关直接采取制手段。此后,经反贪门的侦查,又经两次退侦,两次延长审查期限,检方终于在逮捕徐放鸣一年多后,对其提起公诉。
检方指控,1997年至1998年,徐放鸣利用其先后担任财政商贸金司副司长、国债金司副司长主金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诚奥达公司的经营提供帮助,并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韩冰分4次给予的20万元人民币,10。8万元的贿赂,折合后总计人民币109万余元。1999年至2000年,徐放鸣还收受他人贿赂12。8万元,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。
2006年9月15日,财政金司原司长徐放鸣着囚衣,被押上法。法院认定,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,并受贿214万余元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,并没收全财产。
一审判决后,徐放鸣不服,向北京市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北京市级人民法院经过慎重审理,鉴于徐放鸣的犯罪后果没有给国家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,在侦查期间已经追缴分受贿款项,在二审期间徐放鸣的亲属又积极代为退缴全剩余受贿款项,且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,可对其再予从轻罚,依法予以改判。
2006年11月10日,北京市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徐放鸣有期徒刑13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