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当然也不是一依据都没有。比如前面提到的邓公,就说过“吴王为反数十年矣”的话。吴王自己,也说他“节衣之用,积金钱,修兵革,聚谷,夜以继日,三十余年矣”但这也只是一说,而且都是事后说的。事实上,吴王造反,事前并无证据。“七国之”平定后,政府军在他们那里也没找到什么“大规模杀伤武”相反,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都说“吴王濞恐削地无已,因以此发谋,举事”或者“吴王恐削地无已,因发谋举事”即都认为吴王的造反是削藩来的,也可以说是“正当防卫”或“防卫过当”至于晁错弹劾楚王和胶西王的那些事,比如楚王在太后丧期搞女人,胶西王卖了官爵,也都不能说是“罪大恶极”当然,晁错是御史大夫(副总理兼监察长),弹劾这些诸侯是他分内的工作。但如果以此作为削藩的理由,那就是找岔了。
00其实,就算吴王刘濞是冤枉的,这个冤大也只好由他来当。因为削减藩国领地,削弱诸侯势力,最终取消封建制的藩国,将“半封建半郡县”的“郡国制”变成彻底的“郡县制”是历史的必然趋势;而郡县与封国并行的“郡国制”则是新旧两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,是汉代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的权宜之计。而且,这不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,不是异姓王造反,就是同姓王叛。柳宗元在他的《封建论》里就说了这个问题。柳宗元说,公元前201年,韩王信反。祖前往平叛,被困七天。这就是“困平城”公元前196年,淮南王英布反,祖又前往平叛,被矢所中,一命呜呼。这是“病矢”此后,惠帝刘盈,文帝刘恒,景帝刘启“陵迟(衰微)不救者三代”相反,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充分地现它的优越。秦末天下大,然而“有叛人而无叛吏”(有起来叛逆的民众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官员)。汉初天下大,然而“有叛国而无叛郡”(有起来叛逆的封国却没有起来叛逆的郡县)。中唐天下大,然而“有叛将而无叛州”(有起来叛逆的将领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州府)。历史证明,郡县制是有利于帝国之长治久安的。
不过,吴王不反,不等于别人不反;此刻不反,不等于将来不反;刘濞本人不反,不等于他的儿孙不反。曹没有篡位,曹丕不是篡了?朱元璋一死,燕王朱棣不就反了?而且号也是“清君侧”当然,曹丕也好,朱棣也好,都是后来的事,我们不能据此反推刘濞或他的儿孙也是要造反的。但诸侯坐大,对于皇权确实是威胁,曹丕和朱棣就是证明。所以,站在帝国的立场,削藩确实是对的。如果任由诸侯拥兵自重,造反的事就迟早会要发生。我们不能不佩服晁错的谋远虑。
何况,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:“据当日的观念,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变的证据,只要有叛变的能力也可以算数。”(《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》)何况刘濞不但有能力,也有形迹,比如靠着财大气,广散钱财,招兵买,笼络人心,而且专门招募那些亡命之徒。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么呢?汉景帝也说,吴王大力发展铸铜和煮盐产业(吴王即山铸钱,煮海为盐),用这些收来引人才(诱天下豪杰),一大把年纪了还公然造反(白举事),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,会来吗(此计不百全,岂发乎)?所以,灭吴,也不算冤。
既然迟早要削藩,那么“长痛不如短痛”既然决心要削藩,那就不能“吃柿专拣的”不论从哪个角度看,吴王都首当其冲。只有把吴楚这两个最最大最的王国压下去,其他诸侯才会就范。所以,晁错的话——“削之亦反,不削之亦反”真不如改成“反之亦削,不反亦削”总之是要拿他开刀,没什么冤不冤的。
必反的前提下的。那么,吴王他们果真要反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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