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一件小事,我必须在这里讲一讲。我们在南村的社教工作队,不是来自一个单位。除了北大以外,还有人来自中央广播电台,来自警察总队等单位。据上面的规定,我们一律便衣,不对人讲自己的单位。内情况只有我们自己明白。我们这一伙来自四面八方的杂牌军队,尽过去并不认识;但是萍相逢,大家都能够团结协作,情异常洽。公安总队来了一位姓陈的同志,他是老公安,年纪还不大,但已有十年的党龄。他有丰富的公安经验,人也非常随和。我们相得非常好,几乎是无话不谈。但是,有一件小事却引起了我的注意:他收到无论什么信,看完之后,总是以火焚之。这同我的习惯正相反。我有一个好坏难明的习惯:我不但保留了所有的来信,而且连一张小小的收条等等微末不足的东西,都心保留起来。我这个习惯的心理基础是什么呢?我说不清楚,从来也没有去研究过。看了陈的行径,我自然大惑不解。特别是过旧历年的时候,公安总队给他寄来了一张铅印的贺年卡片。这本是官样文章,没有什么重要意义。但是陈连这样一张贺年卡片也不放过,而且一定要用火烧掉,不是撕掉。我实在沉不住气了,便开始了这样的谈话:
我大吃一惊,这真是闻所未闻。我自己心里估量:我也会碰到上的。我上病不少,小辫也有的是。有人来抓,并不困难。但是,我自信,我从不反党,反社会主义;我也没有加任何反动组织“反革命”这一帽无论如何也是扣不到我上来的。心里乐滋滋的,没有再想下去。岂知陈的话真是经验之谈,是从无数事实中提炼来的真理。过了没有多久,我自己一来反对北大那一位“老佛爷”就被扣上了“反革命”的帽。我曾胡诌了两句诗:“廿年一觉燕园梦,赢得反党反社名。”这是后话,这里就先不谈了。
“不留痕迹。”
“你为什么要烧掉呢?”
的弟,已经溜到欧洲一个小国当洋去了。时间是毫不留情的,它真使人在自己制造的镜里照见自己的真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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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是,我们这一行的知其中的利害。一个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碰到上。一碰上,你就吃不了的兜着走。”
“撕掉丢在茅坑里不就行了吗?”
“你过分小心了。”
闲言少叙,书归正传。我仍然读姚文元的文章。姚文元在这篇文章中使用的文周纳的逻辑,扑风捉影莫须有的推理,给以后在整个“文化大革命”中给人罗织罪名,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样板。这一荒谬绝的东西是否就是姚文元个人的发明创造,我看未必。他可能也是从来很大的人那里剽窃来的。无论如何,这一歪风影响之恶劣,毒之远,实在是罄竹难“数”它把青年一代的逻辑思维完全搞混了。风所及,至今未息。
“不行!仍然可能留下痕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