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然而却因此更叫人难受。
这一天晚上,艾尔莎径直父亲卧室,有意无意显心不在焉的样,安娜似乎没有注意。她给我带来一件她的成时装商品中的羊衫,却不让我谢她一声。她厌恶别人的谢,而我的谢也从不能表达我的兴之情,因此我也就免了。
“我觉得这个艾尔莎很可。”她在我走去之前说。
她盯着我的睛,不一丝笑容。她在我心里寻找一她必须消除的想法。我应该忘掉她刚才的反应。
“是的,是的,这是个可的女人。嗯,年轻的女人…就是讨人喜。”
我说得结结。她噗妹一声笑了起来。我很恼火,便去上床睡觉。我想着西利尔了梦乡。他也许正在县纳与一些姑娘舞。
我意识到我忘了,迫不得已忘了主要的东西:海的存在,它永无止息的运动和太。我也记不起外省一间寄宿学校院里的四株极树及其芳香。我忘了3年前我从寄宿学校来,父亲在站台上接我时的微笑。那是一尴尬的笑容,因为我扎了发辫,穿着近乎黑的难看的连衣裙。到了汽车里,他又突然变得兴采烈,喜气洋洋,因为我的睛和嘴像他,我将成为他最珍贵、最的玩。我什么都不熟悉。他将向我展示黎、奢华的享受和安逸的生活。我认为我那时的大分快乐都归功于金钱,坐车快速兜风的快乐,有件新连衣裙的快乐,买唱片、书籍、鲜的快乐。我现在仍不为这些轻易获得的快乐而羞耻。再说我称它们为轻易获得的快乐,仅仅是因为听到别人这么说。也许我更容易悔恨,否认我的忧愁和内心的恐慌。不过好快乐与幸福代表了我格中唯一协调的方面。也许是我读的书不够多?在寄宿学校,除了有教益的作品,别的书学生们都不读。在黎,我没有时间读书:一下课,朋友们就把我拖电影院。我不熟悉演员的姓名,这使他们大觉惊讶。或者,他们把我带到天咖啡座。我领略着置于人群里,饮酒喝咖啡,与某人在一起(他盯着你的睛,然后拉起你的手,领你远离这群人)的诸般乐趣。我们在街上走,一直走到家。在那里,他把我拉到一个门,拥吻我。我第一次尝到了亲吻的快乐滋味。我也不往这些回忆里加一些人名,如让、乌培尔、雅克…这些姓名是所有的少女都熟悉的。到了晚上,我就变老了。我们与父亲一去参加一些晚会。在那些晚会上,我无事可。那是些人员相当混杂的晚会,我自寻开心,也以自己的年纪引人快乐。我们回到家后,父亲便把我扔下,常常又去陪送一个女友。我没听到他回来的声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