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我的弟兄。”琼恩一直不知下手的是谁,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。
“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分,”琼恩说“掉下来砸在他上。”
托蒙德拿回袋,又喝下一大,然后嘴。“瑟恩的格拿发誓会打开城门,让我们歌踏步着通过。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。”
“我可以走。”
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。“说得好,孩。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,曼斯大概不喜。如果你又来投奔,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。”
敌人之手。“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,只为维护王国安泰”“断掌”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。他必须记住这句话。反正不刺杀曼斯成败与否,他都会被自由民死。想再叛逃也不可能;毕竟在曼斯里,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和变龙。
“一只手的铁匠杀了‘壮的玛格’?哈!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,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,等着瞧吧。”托蒙德从鞍上取下一个袋,。“这能让我们和些。为唐纳·诺伊,为‘壮的玛格’。”他喝了一大,然后递给琼恩。
“哈!”托蒙德说“是啊,我从不觉得斯迪用。一个没胡、没发、没耳朵的人,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。”他骑缓行,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。“怎么了?”
“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,托蒙德。”
“你们打得顽。”托蒙德拨转,朝向野人营地。“你和你的弟兄都很,我必须承认。我们死了两百多人,外加一打人。玛格亲自攻城门,却没有来。”
“他们派我来。”
“他们派我来跟外之王谈判。”
“她死了。”
“是你杀了她?”
“谈判?”托蒙德哈哈大笑“好极了。哈!曼斯想谈判,那是没错,但难说想跟你谈!”
“箭伤。我想是耶哥特的。”
发没多久,野人营地里现了一个骑者,迎面而来。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。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,尽还是很难。随着距离拉近,琼恩发现对方又又矮,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,宽阔的前散着一把雪白胡。
“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·诺伊的勇士剑下。”
“她有我的血统,”托蒙德骄傲地宣称“她打裂了他的嘴,还咬下半个耳朵,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。然而她很喜他。为什么不呢?你知,他打仗不用长矛,从来不用。外号从哪儿来的呢?哈!”
吊笼猛地停住,琼恩摇摇摆摆地走下地面,然后“咔嗒”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。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,仍被盾的残骸堵,一长象的尸在里面腐烂。这里还有其他尸,散布在碎木桶、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,被长城的影所遮盖。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,不想在此逗留,途经一个人的尸,他的脑袋被石砸碎,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骨当中一啄脑浆。经过时,乌鸦抬看他。“雪诺,”它朝他嘶叫“雪诺,雪诺。”然后展翅飞走。
“为耶哥特,为火吻而生。”托蒙德将袋递回时,琼恩重复。他喝下更大一。
“是吗?”托蒙德悲哀地摇摇。“真浪费。如果年轻十岁,我会自己去偷她。她那发,唉,最烈的火最快燃尽,”他提起酒袋“为耶哥特,为火吻而生!”他喝下一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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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蒙妲呢?”琼恩问。
“哈!”相遇之后,托蒙德大喊“乌鸦琼恩·雪诺。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。”
“他是个铁匠,只有一只手。”
“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。”奇怪的是,托蒙德的声音虽哑,却相当温。“那个‘长矛’偷了我女儿。蒙妲,我小的秋苹果。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,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。托雷格从到尾一直在睡,大蠢,还有托温德…是啊,‘驯服的托温德’,这说明了一切,对吧?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打了一架。”
“这就是女人。一天能亲吻你,第二天也能用箭满你全。”
“为唐纳·诺伊,为‘壮的玛格’。”袋内装满酒,极烈的酒,令琼恩睛汪汪的,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。但在冰牢里呆过,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,狼显然很是受用。
“我明白。跟我走吧。你要骑吗?”
“是吗?这唐纳·诺伊是个大领主喽?是个穿铁衣服、闪闪发光的骑士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