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已阅读完毕(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)
我猛然间想起原产于南洲的番茄最早就叫“狼桃”传说“狼桃”的得名是由于它艳红如火,人们都以为它有毒,没人敢吃,而在早期的人们心目中凡是邪恶的、有毒的都喜冠以狼的名称,因为在人们里,世间万最恶毒危险的莫过于狼“狼桃”这个名字一听就让人敬而远之。直到16世纪,英国俄罗达拉公爵去南洲旅游,回国时勇敢地带回“狼桃”作为表达情的礼品,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,从此,欧洲人才称它为“情果”、“情人果”并将它作为观赏植栽在院里。但过了一代又一代,仍旧没有人胆敢吃“狼桃”直到18世纪,一位法国画家多次为“狼桃”写生时,面对这样丽却有“剧毒”的浆果,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,于是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,觉得酸酸甜甜很是可。之后,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。但一天过去了,他还躺在床上,鼓着睛对着天板发愣。怎么,他吃了全世界都说有毒的“狼桃”居然没死?!他满面风地把“狼桃无毒可以吃”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,大家都惊呆了。不久“狼桃无毒”的新闻震动了西方,从那以后,上亿人都安心地享受了这位“敢为天下先”的勇士冒死带来的福。无疑这位法国画家并非于饥不择,而是真正全情投地上了他所描绘的“狼桃”或许同是画画的人,才有这样的疯狂与叛逆以命试,正如我执意走狼世界一样,传说的不一定是真实的。
从寻找到第一个番茄,小狼开始有了辨别的能力,我把小狼够不着的几个“狼桃”摘下来给他放在窝边,第二天它们就无影无踪了。
对于“狼桃”的由来,我想到的是另一个可能:菜园中的大蒜、茄、黄瓜等诸多诱人蔬果都被小狼浅尝则弃,辣椒更是碰也不碰。而小狼却天生就认识番茄,选而之,莫非“狼桃”与狼真的有着不解之缘?据一些资料记载:“在南洲荒野,许多狼在缺乏的情况下,每逢暮时分就在木丛中寻找浆果充饥,同时也补充维生素和分。”人们都只知狼吃,却不知狼同样嗜浆果杂“狼桃”就是野狼所钟的救命果实。或许有些落荒野的人曾经跟随狼的脚步,捡拾这鲜艳的浆果救命,之后慨地把狼如此钟的红浆果叫“狼桃”而这可怕的名字加上让人疑惑的血红颜,让千百年来厌憎狼的人们不屑尝试就将其定义为“有毒”并将这虚妄的判断代代相传下来。
这家伙小小年纪就会自己找吃,判断什么东西能吃,看那菜地里大蒜啃过,菜叶咬过,小葱嚼过,但似乎都不合他的味,唯独对这番茄情有独钟——吃掉一个、咬烂一个,还带走一个。在炎的楼,番茄确实是消暑解渴的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