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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百眼窟(2/3)

我当时本没动过打算盗墓的念,对吃些“大贼”的毫不在乎,丁思甜也不太相信什么黄、长虫、狐狸、刺猬和老鼠之类是仙家,但她信天有容,凡事不能得太绝,比如说吃老鼠,在丁思甜的老家,解放前闹饥荒,当地老鼠特别多,虽然没粮,可老鼠一没见少,大伙为了活命,就抓老鼠吃,也不知吃了几十万只老鼠,终于把饥荒熬了过去,可当地人已经养成了吃老鼠的习惯,有粮的时候仍然要抓老鼠吃,而且是家家都吃,人人皆吃,结果有一年突然就闹起了鼠疫,死的人数都数不过来,疫情过后,有的整条村,死得就只剩下两个吃全素的活人。

那大贼被鱼汤和烤鼠的香气,撩拨得坐卧不安,在鼠里探着脑袋,想找机会爬来偷些鱼吃,忽见有人砸来,赶躲闪,胖刚吃饱了想借机消消,这一下把劲使得足足的,一枪托狠狠地捣在地上,不料没砸到大贼,倒把地面的土层砸塌了一大块,这里的土壳很脆,下面又有窟窿,用枪托一捣就蹋陷了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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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丁思甜说:“草原上可没有不许吃大贼的传说,不是有许多牧人都在秋天捉了最的大贼当粮吗,我看应该问题不大。”说话间,那边胖已经风卷残云般啃掉了半只烤得半生的大贼,我和丁思甜仍有些担心,尝试着吃了些,发觉无异,这才放心大吃。

说:“这叫什么天有容?我看老鼠就是四害,给它们消灭净了就不会闹鼠疫了,不过你们听没听说过,有人说这世上的老鼠比人还多?看来等消灭净了帝修反以后,咱们就要着手剿鼠了。”说着话,他忽地抄起猎铳,倒竖起来枪托朝下,去捣一只在附近鼠中探探脑窥探我们的大贼。

草原上的牧民把吃烤鼠视为家常便饭,但在兴安岭山区,有许多人却从来不吃鼠,解放前,在山区里找金脉开金矿的人就忌,我曾经听我祖父说倒斗的手艺人,也不吃鼠,而称老鼠为“媳妇儿”因为整天的营生,都是搬土打的勾当,与老鼠无异,属于同行,而且老鼠也是“胡、黄、白、柳、灰”这五大家之一的“灰”家,天天跟土,就绝不能得罪老鼠,否则指不定哪次一不留神,就会被活埋在盗里。

我见这些鼹鼠硕,亮,它们俗称“大贼”通常生活在草原下的黄土里,在林中燥之也偶尔能见到,形比野鼠胖得多,正是野外的味,赶打个手势让胖和丁思甜不要声,随手捡了一细的树,对准其中最大的一只,一闷砸了去,那大贼贪图鱼鲜,它就象老羊一样吃得神智不清,本没有躲闪,被砸了个正着。

来,跟我一同打鼠,顷刻间便有七八只鼠毙在了之下,三人大喜,赶动手烤鼠吃,每只大贼的型都跟小一号的兔差不多,一烤滋滋冒油,丁思甜开始还有些不放心:“万一大贼也跟黑鱼一样,人吃了就变饿鬼怎么办?”

三人正谈吃谈得投,却听后传来老鼠的悉嗦响动,我们急忙回一看,原来泼撒在旁的那小半锅鱼汤,以及里面的鱼,引来了几只大的鼹鼠,这些家伙也当真谗得可以,劲不住黑鱼鲜味的诱惑,顾不上附近有人有火,竟然大胆地前来偷,抱着地上的鱼碎块正啃得亲切。

这片林之所以叫“百窟”可能地下

好苦等老羊恢复过来,再去找别的东西充饥,林中的夜雾渐渐淡了下来,依稀能看见天上的暗淡星月了,好在除了这潭中的鱼不能吃,倒未见有什么危险之,四周静悄悄地,三人围着火堆,想闲聊几句,借以分散注意力,缓解腹中饥火煎熬,可说了没两句,话题就转移到吃东西上了,我们充分地回忆曾经吃过的每一顿,大串联的时候我们曾游历了半个中国,从北京的烤鸭、天津的狗不理包、西安的羊、兰州的拉面,一顿顿地回忆,一地回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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