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千百年来,在不一样的时空,不一样的土地,不一样肤不一样的瞳孔的人们,还是在认真的活着。
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,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,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,从他们生开始,那个侏儒孙驼就在这里呆着了。
在这堂里有个小店,前卖着陋的小菜和酒,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,平时多一些布衣之在此歇脚。
(小李要来了,诗音还会远么~)(未完待续。)
他是那么的卑微,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,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。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麻烦,只是结局不容乐观,所以没人知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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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,发额悬赏,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,主动加追捕两人的队列中。
一切困难和坎坷,一切波折和困苦,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,都将被抛在后,化为让人慨唏嘘的记忆。
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,努力活着都是一运气。
天大地大,月光如,有那么一刹那,顾晓晓仿佛觉到了世界的尽。
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,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,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,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,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。
她真切的活着,无论是以谁的份,活着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。
金钱帮上官金虹,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。
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边,他一向不可摧的自信,突然有了隙,就像破掉的铠甲。
这世界竟是如此空旷,这人生充满了奇遇还有坎坷。
兴云庄后墙外,有条小小的堂,狭窄晦暗,终年不见光。
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,一日顾晓晓正在练剑时,阿飞神匆忙的冲了来,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:“山下有金钱帮的人,我们收拾一下,快些离开。”
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名字的地方,阿飞一个人时,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。敌人越多,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,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。
在逃亡中,在奔跑中,阿飞的剑越来越快,顾晓晓上的杀气也愈发凝重。
这就是人生,顾晓晓换了个姿势,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发光。
形势愈发冷峻糟糕,阿飞和林仙儿愈发狼狈,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。
,甚至察觉不到。
江湖,这就是江湖,血染的江湖,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,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,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。
林仙儿怀揣额财富,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。
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,但林仙儿呢,他们只能逃,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,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烈的杀意。
谁也不知,小店里,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****买醉的中年人,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李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