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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事与愿违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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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事与愿违

熙宁变法失败,宋神宗和王安石无疑都有责任。宋神宗太急功近利,急于求成;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,一意孤行。但就事论事,就法论法,这些新法本shen却并无大错。它们无一不是chu自良好的愿望,甚至是很替农民着想的。这次变法,不该是这个结果。

就说青苗法。

平心而论,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zhong了。我们知dao,一年当中,农民最苦的是chun天。那时,秋粮已经吃完,夏粮尚未收获,正所谓“青黄不接”但换一个角度看,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。这个“钱粮”就是地里的青苗,只是不能“兑现”而已。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hu人家,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,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,加息偿还。利息当然是很高的,是一zhong高利贷。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,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担保,是一zhong“抵押贷款”当然,如果遇到自然灾害,颗粒无收,农民就只好卖地了。土地的兼并,便由此而生。

所谓“青苗法”说白了,就是由国家替代富hu来发放这zhong“抵押贷款”即在每年青黄不接时,由官府向农民贷款,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。所定的利息,自然较富hu为低。这样zuo的好chu1,是可以“摧兼并,济贫乏”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,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。这当然是两全其mei的事。至少,在王安石他们看来,农民向官府借贷,总比向地主借好(靠得住,也少受剥削);农民向官府还贷,也总比还给地主好。还给地主,fei了私人;还给官府,富了国家。农民没有增加负担,国家却增加了收入,这难dao不是好办法?

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,也不成问题。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。我们知dao,农业帝国以农为本,以粮为纲,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,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。丰年谷贱伤农,灾年谷贵伤民,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wu价。也就是说,丰年谷贱,政府必须拿一笔钱chu来,平价收购粮食,储存于官方粮库,等到灾年谷贵时,再平价卖给百姓。这样就能防止富hujian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,zuo到“wu价常平,公私两利”这个办法,就叫常平法;专门用来储存平抑wu价之粮食的仓库,就叫常平仓。在现代,是属于粮食bu门和wu价bu门主guan的事情。

至于广惠仓,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,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(公元1057年)。当时,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,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。这些土地,历来由官府自行chu售。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zhong,所得田租专款专用,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。这就是广惠仓。在现代,是属于民政bu门主guan的事情。

王安石的办法,是变“常平法”为“青苗法”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chu陈米的钱用来zuo青黄不接时的“抵押贷款”这也是一箭多雕的。青黄不接时,粮价飞涨,卖chu仓内陈谷,可以平抑wu价,此其一;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,此其二;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,此其三;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,此其四。当然,jian商富豪受到抑制,农民负担得以减轻,也是好chu1之一。总之,青苗贷款利息较低,农民负担得起;所卖原本库中陈粮,国家负担不重。何况官府借chu余粮,可解农民燃眉之急;秋后收回利息,可增王朝国库之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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