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便已和顾准“划清界线”的女们,此刻已再也无法理解他们父亲,站在他们父亲一边。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,算下来他们已冷冻了十四年,已是“积重难返”看来,顾准当年的决定实在是错了!本来,顾准是可以争取自己的女的。至少长女顾淑林,就“一向与父亲平等地讨论问题”而且“善于思考,钻研”怎么就不能好好谈谈?张纯音也坦诚地对顾准说:孩们今天对你的态度,你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。因为你以前只对他们说社会上那些‘正面’的话,而我对孩说真话。我告诉孩,右派分其实是受委屈的好人,还带她去见了几个右派。结果,张纯音养育了咪咪这样的好女儿。这个好女儿不但没有和张纯音“划清界线”还成了顾准的“女儿”
然而转念一想,恐怕还是不行。就算顾准和女们说真话吧,他们能理解吗?就连汪璧,其实也理解不了嘛!她自杀前对顾准好,一是夫妻情分,二是凭直觉相信顾准不是“坏人”再就是还有改变情况的一线希望。至于顾准的思想,她未必理解赞同。但顾准是思想家。没有顾准的思想,就没有什么顾准。不理解顾准的思想,也不会认为他是“好人”再说,如果女们理解并赞同顾准的思想,又该怎么说话,怎么人呢?照顾准的思想去说去,要挨整;不照顾准的思想去说去,不愿意。莫非在外面说主意识形态的话,回家和顾准说“黑话”不成?那岂不变成两面派了?以顾准之正派耿直,又岂能把女培养成两面派?
顾准同样两难。
这样一想,问题就不在顾准、汪璧和他们的女,而在于:为什么一个社会只准有一声音?为什么一个人“一旦因为说浅人庸人所不懂的真理,就被置于万劫不复之地”(王元化《〈顾准全传〉序》)?建国说:“倘若要问当年殴打顾准的青年,为什么如此残忍?他们必定会说,顾准是上着几帽的坏人。可是,帽底下是什么事实?他们却从来没有看见。”又说,许多人只知要和“反革命分”划清界线“至于这人是探索者、思想家,还是把死,把粮烧掉的反革命,无需清也不许清”我要问的是:难帽下的事实证明他是坏人,就可以毒打?难当真是“把死,把粮烧掉”的反革命,就该断绝父关系?我的回答是“否”!就算顾准是那样的“犯罪分”也不必断绝父关系,因为这违背了天理人;也不能任意毒打,因为这侵犯了基本人权。不能因为现在证明顾准当年思想是正确的,就来翻这个案!这仍然是以思想言论定罪,而思想言论是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。如果因为顾准思想正确,就说当年不该打他,女不该和他断绝关系,那么,如果明天又发现顾准的思想是错误的,是不是又可以给他再一次帽,把他从坟墓里拖来鞭尸三百,然后让他的女们登报声明断绝关系?不能吧?时至今日,我们实在不能再那样看问题了?为了确保顾准的悲剧不再重演,我们必须大声地说:思想言论的自由,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,任何人都不得剥夺,也不能因为他的思想言论而给他定罪,哪怕他的思想言论是错误的!
错误的思想言论当然要批判,但只能是对等的讨论,并必须保证对方的答辩权,也不能因此就把他关起来,更不能动用私刑。把粮烧了死了,当然要以刑律,但不必把他打“另册”让所有的人都和他划清界线。这些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人权常识,难还要一讲再讲吗?
文章写到这里,不禁慨系之。人,实在是很难、很难的呀!在顾准是家国难以兼顾;在他们的女,则是忠孝不能两全。难就没有一个可以通的办法,一条让大家都能过得去的路?
我曾经一遍遍问自己,有些话,有些事,顾准能不能不说、不?结论是不能。1962年秋,顾准曾在苏州和张秀彬、徐文娟夫妇彻夜长谈。在说到历次运动和极左路线造成的灾难,说到“大跃”和“共产风”时,顾准悲从中来,愤怒地喊:“老和尚不来检讨,不足以平民愤啊!”表妹徐文娟闻言大惊失,这不是“犯忌”吗?顾准当然也知这话有“违碍之”但他不能不说。因为他在商城县之所见,不是什么“形势大好”而是哀鸿遍野,人相争,亲看见一个个老百姓活活饿死,生计无着,求告无门。如果他不说来,天良何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