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上帝保佑,快些天黑,”她说。“原来战争就是这样。我要来采访报的就是这么回事。那两个抬担架去的人是不是给打死了?”
“死了,”我说。“肯定死了。”
“他们的行动太迟缓了,”那女记者不胜怜悯地说。
“人有时候想走却就是迈不开,”我说。“走起路来像陷在沙里,有时又像在梦中。”
前边,那个钢盔的人还是一直顺着大街走去。他左边是一排残破的房屋,右边是营房的砖墙。他的汽车停在大街的尽,我们的车也就停在那儿一所房的背面。
“我们就带他回’俱乐‘去吧,”那女记者说。“今儿晚上我可不想让谁受到伤害。情不能受到伤害,什么都不能受到伤害。嗨!”她就喊起来。“等等我们哪。我们来啦。”
那人站住回一看,笨重的大钢盔随着脑袋转过来,显得稽极了,像是什么驯顺的牲上长的两只大角。他等在那儿,我们就迎上前去。
“是不是要搭我的车?”他问。
“不用了。我们的汽车就在前面。”
“我们都到’俱乐‘去,”那女记者说。然后向他微微一笑:“你也来,顺便再带上一啤酒,好吗?”
“那就太好了,”他说。“我带什么酒好呢?”
“带什么酒都行,”女记者说。“随你的便好了。我还有些工作得先去好。七半左右碰吧。”
“你要不要搭我的车回去?”他问她说。“那辆车上还得装这么些玩意儿,怕是太挤了。”
“好啊,”她说。“我兴的。谢谢你啦。”
他们俩上一辆车,我们把摄影材统统装上另一辆车。
“怎么啦,老兄?”约翰尼说。“你的女朋友倒让别人送回家去?”
“这场攻战叫她看得心都了。她心里难受着呢。”
“看攻战而心不的女人不好算个女人,”约翰尼说。
“这次攻败得真惨透了,”那另一位摄影师说。“幸而她观察的距离还不算太近。今后不有没有危险,我们可千万不能让她近距离看攻。这场面刺激太大。今天她在那儿看,还不过像看电影一样。看去就像电影里的老式战斗场面。”
“她心地善良,”约翰尼说。“跟你不一样,我的lice哥。”
“我的心地可善良了,”我说。“不过你应该说louse,用lice不对,lice是复数。”
“我就喜用lice,”约翰尼说。“这个字听起来气更。”
可是他却抬起手来,把车窗上用膏写的那几个字掉了。
“要开玩笑我们明天再另换个样吧,”他说。“镜上写字的事儿算是跟你一笔勾销了。”
“行,”我说。“那太好了。”
“你呀,我的lice哥!”约翰尼说着,拍了拍我的背。
“应该用louse!”
“不。就是要用lice!这个字我喜多了。气上要百倍。”
“去你的。”
“好吧,”约翰尼说着,愉快地笑了。“这一下我们又都是老朋友了。在打仗的时候我们大家都得注意着,彼此可别伤了情才好。”你总是的,碰到件事就要想起什么①——
①《你总是的,碰到件事就要想起什么》是一篇以古为背景的完整的短篇小说。海明威于1939至1959年间定居于古的“了望农场”——原编者注——
“这篇小说写得真不错,”孩的父亲说。“你知你这篇东西写得有多好吗?”
“那可不是我要她送给你看的,爸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