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,王安石变法的失败,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“小人政”也非如改革派所说是因为“小人坏法”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。为了说明这一,我们不妨再来看看王安石的新法。
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堪称“神贵族”的士大夫阶层。既然是“神贵族”自然“费厄泼赖”同样,既然是“学而优则仕,仕而优则学”则不难人才辈,并惺惺相惜,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。因此,一个有着自己独特德规范和行为规范、相对独立于政治的知识分阶层,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。一旦知识分丧失独立人格,不再是神贵族,并由此产生德的堕落,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。
可惜当时的制未能为这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。正如王桐龄先生《中国史》第三编第七章所言:“彼时之京师,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,容多士以驰骋之馀地也。”的确,大宋王朝如果实行的是共和制度,王安石上台,司光在野相助,司光执政,王安石善意监督,那么,变法也好,或者别的什么政策也好,又岂能是前面所说的那结果?
司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。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,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,反倒说“介甫文章节义,过人甚多”王安石去世后,卧病在床的司光更建议朝廷厚加赠恤。司光说:“介甫无他,但执拗耳!赠恤之典,宜厚大哉。”这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。苏东坡则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,说“从公已觉十年迟”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,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,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“非常之大事”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“希世之异人”并称他“名一时,学贯千载,智足以达其,辩足以行其言;瑰玮之文,足以藻饰万;卓绝之行,足以风动四方。”这又岂是小人之所作为?
事实上,在我看来,敌对双方的如此相,不仅是德尚,而且是政治文明。在我读书不多的印象中,似乎只有宋,才能到这一。东汉的党锢,晚唐的党争,明末阉党与东林党人的斗争,可都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。
害对手,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。甚至,当“乌台诗案”发生时,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而上书皇帝,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,直言“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”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,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,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,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,这岂是小人的作为?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,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,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。他受尽攻击遍鳞伤,又痛失家破人亡,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添舐伤。在这情况下,他还能为苏轼说话,就不仅不是小人,而且是风亮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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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无疑与宋代的政策有关。大宋王朝自建国之日起,便实行优待士大夫的基本国策,官俸之又居历代之首,因此士大夫们的日大都过得十分滋,无论在朝在野,在京师在州县,都优容闲适,自得其乐(否则欧修岂能写得《醉翁亭记》)。官之余,还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。“学而优则仕,仕而优则学”(学问有闲暇或有余便去官,官有闲暇或有余便学问)的说法,用在宋人上是很合适的。